咸职院教字〔2018〕14号
各院、部: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教科研水平,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实施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对象遴选
1.2017年以来招录到我院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2.新调入我院或初上讲台且无3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
3.第六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过程中考核未通过的或尚未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4.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期限
青年教师接受指导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导师遴选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水平和学术造诣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和科研业绩良好;
2.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与指导对象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4.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优先考虑;
5.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
四、几点要求
1.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定专人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定期检查和督促培养情况,及时反映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各院部务必于5月6日前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遴选对象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969102@qq.com,邮件标题“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
3.各院部确定的指导对象须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附件2);指导期满后要和指导教师分别撰写总结报告送交所在院部,院部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附件3),两表一并上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遴选对象信息表
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