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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文号:咸职院字〔2017〕198号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各院、部、处、室: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已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教学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学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地记载着学院教学活动的内容、方法、途径和效果,是评价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标志,是查证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研究学院教学活动的参考资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教学计划、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社会和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教学档案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档案馆主要负责教学档案的督促、检查、指导、立卷、归档、保管;教务处主要负责全院性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二级院部主要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

第五条教学档案按学年立卷。教务处和二级院部须于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移交。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六条教学档案实行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归档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教学综合类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二)学院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及文件,学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的有关教学工作报告、请示和批复;

(三)教学工作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

(四)教学工作各种统计表。

第八条教学计划类

(一)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要点、教学工作总结;

(二)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

(三)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四)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

第九条教学运行类

(一)教学常规。教师任课安排;课程授课计划;教案或讲义;调课、停课、代课审批表;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成绩总册、考试成绩分析报告、考试违纪处理意见;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规定及执行情况。

(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实训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协议、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材料;实践教学项目一览表;技能竞赛组织、参赛、获奖、奖励等材料;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及考证有关材料。

(三)学籍管理。新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成绩卡,在校生名册,学生学籍变更(升级、留级、休学、转学、复学、退学等)的材料;毕业生名册(含结业生名单)、毕业证领取签收册、毕业证书样书;专升本学生名册。

第十条教学建设类

(一)专业建设。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有关材料;重点专业建设有关材料;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有关材料;

(二)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规划;优质课程建设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

(三)教材建设。教材建设规划;规划教材立项、评审材料;教材使用目录;优秀教材获奖文件及其样书;主参编教材正本;

(四)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实验实训室规划、设计、论证、建设、验收等材料;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五)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训的计划、考核、总结,教师企业实践有关材料;出国进修文件;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材料。

第十一条教学研究类

(一)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立项文件、申报材料、结题材料以及结题证书复印件;

(二)各级各类优秀教学成果申报通知、申报材料、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四)与教学研究活动相关的其它材料。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类

(一)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教学检查、专业评估、教学督导等质量监控材料;

(二)教学工作问卷调研、座谈交流材料;

(三)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教学竞赛等材料;

(四)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材料;

(五)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第四章归档程序

第十三条收集整理

教务处和二级院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须按照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组织本部门教学和管理人员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地收集整理教学档案。

第十四条立卷归档

(一)立卷人必须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教学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

(二)卷内教学文件材料必须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

(三)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学院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组卷须整齐、规范,一律左侧装订,按顺序编排页码,页码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

(五)立卷封面各栏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题规范,简短明确。

第十五条移交保管

(一)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排列书写是否规范,标题是否准确。

(二)档案管理人员打印卷内目录(一式两份)、档案移交登记薄(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办理移交手续;

(三)移交的教学档案须以原件为宜,移交的复印件必须交验原件并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咸职院教发〔2009〕1号)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