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职院字〔2017〕187号
各院、部、处、室: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已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12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推进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团队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织。团队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三条学院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二章 团队建设要求
第四条各院部可根据专业(课程)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效果良好,团队规模适度,在指导和激发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无教学事故。
第五条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为本专业或学科的专家,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专业或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一线授课,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第六条团队积极参与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且成效显著,参加过院级以上重点专业、优质课程建设,参加过院级以上教改项目研究,获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获得过院级以上优秀教材奖励,获得过国、省技能大赛奖励。
第三章 团队建设管理
第七条团队申报时须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申请表》,并经所在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学院根据总体发展规划与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选,确定立项建设的院级教学团队。
第八条教学团队立项后须填报《咸阳职业技术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学院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未按既定计划进行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须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院对团队建设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教学团队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二级院部负责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院根据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原则上,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院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国家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省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第四章 团队建设内容
第十一条教学工作。了解和掌握专业(学科)、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现状,追踪专业(学科)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技能型实践,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成效显著。
第十二条教学建设。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的制修订,积极参与重点专业、优质课程、优秀教材、实训基地等建设,积极开展教材、课件、网络课程、课程资源等建设。
第十三条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加强教学研究成果的培育、集成和创新,
第十四条师资队伍。注重团队学缘、学历、年龄结构等建设,使团队结构更加优化。重视团队教师之间的“传、帮、带”和交流,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加强培育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第十五条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面向行业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
第五章 团队建设经费
第十六条学院设立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纳入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进行预算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团队建设所发生的资料费、耗材费、调研费、会议费、差旅费以及专家指导费或报告费等费用的开支。
第十七条教学团队建设经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照国、省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咸职院字〔2009〕14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