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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5日

咸职院字〔2017〕106号

各院、部、处、室:

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20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迅速提升我院骨干专业实训条件,为创建省级示范院校和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创造条件,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2017年5月18日院务会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院级领导担任,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务处、计财处、纪委、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审定、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实训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项目的资料汇总、组织专家评审、汇总招标资料、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等。

二、建设项目申请原则

(一)申请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院“十三五”实训基地专项规划以及专业建设发展方向。

(二)申请的建设项目必须与我院创建省级示范院校和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项目密切相关。

(三)申请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利于推动教学改革、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和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四)申请的建设项目应不与学院已有的实训实验室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国内同类院校和同类专业中应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建设水平。

(五)通过补充、更新、调整或新建的实训实验室,当前应具备安装场地及其它必备的基础条件。

(六)新建的实训实验室服务专业,应该具有相当的学生规模和较高的利用率。

三、建设项目申报范围

(一)学院重点学科、骨干专业配套的实训实验室。

(二)学院近两年新建专业配套的实训实验设备。

(三)现有实训实验室需要充实、完善和提高而增加的“高、精、尖”实训实验设备。

(四)目前空缺的具有一定先进性、前瞻性的职业技能大赛训练设备。

(五)实训实验室文化建设项目。

(六)智能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规划编制骨干专业实训条件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表和申请新建实训实验室情况调查表。

(二)项目办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形成骨干专业实训装备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表和申请新建实训实验室情况调查汇总表。

(三)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对二级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年度投资建设项目。

(四)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项目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年度建设项目。

(六)确定的建设项目由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完成采购工作。

五、建设项目的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是实训实验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必须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成立项目建设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应科学合理的筛选和申报建设项目,对所选建设项目的教学效果、实用性、经济性负责。若建设项目选择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须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详见第六项第6条)。

(四)建设项目实行二级学院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选题申报、可行性论证、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的组织、项目验收报告的编制等,参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

(五)项目办应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协调、进度检查、资料汇总及服务工作,并积极完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工作。

六、项目的评估与验收

(一)所有确立的建设项目完成后都要进行评估验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计划执行、经费使用、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状况、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验收过程包括: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二)当设备到达实训实验室安装场地时,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周内依据合同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确认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与所签订的合同一致,并将到货验收情况报告项目办。

(三)设备安装调试后,经二级学院审核、项目负责人向项目办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填写设备验收申请书,报告设备安装调试基本情况,提供项目验收要点内容及全部支撑材料,由项目办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初验后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四)设备最终验收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骨干专业实训条件提升计划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形成最终验收报告。

(五)建设项目完成一年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向项目办提交《骨干专业实训条件提升计划建设项目运行情况及效益分析报告》和全部支撑材料。

(六)项目建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二级学院下一年度的立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无特殊原因,设备仪器到货后三个月内不能安装使用。

2.设备功能不能满足教学、科研要求而造成浪费。

3.购置的设备仪器使用不到两年而闲置的。

4.购置的设备仪器因不配套或无场地安装而造成闲置的。

5.购置的设备仪器在一年内无使用记录的。

七、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实训条件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三年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2017年投资5000万元,2018年投资4000万元,2019年投资1000万元。

(二)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建设项目,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每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经费,由学院计划财务处按相关程序划拨经费,按立项内容要求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由学院计划财务处制定管理细则。

八、项目实施的时间安排

按照实训装备提升计划三年(2017-2019年)完成的总体要求,每年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如下:

3月-4月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训基地发展规划、专业发展和市场调研申报建设项目。

5月-6月 项目办对各二级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建设的项目目录,报学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7月-8月 根据确定的建设项目目录,学院采购领导小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设备的招标和采购。

9月-12月 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及评估验收。

1月-2月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项目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