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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制度》的通知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咸职院党字〔2017〕33号

各院部处室:

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31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陕西省教工委关于建立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承担着为党和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制度,建立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听思政课常态机制,对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增强学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按照中央关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设要求,学院现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三门课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听课人员包括院级领导、思政部主要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及教学督导、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建立学院领导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思政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建立相应联系,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院党委书记联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二)学院院长联系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三)学院主管思政工作副书记联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四)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联系形势与政策课程。

第五条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召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思政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年到所联系部门召开思政课教学方法研讨会或座谈会1次,交流研讨思政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重大问题,指导推进思政课教学工作。

第七条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第八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每学期到堂听思政课次数不少于2次。

第九条学院主管思政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到堂听思政课次数不少于3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1次。

第十条思政部主要负责人包含思政部党总支书记、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到堂听思政课次数不少于6次。

第十一条思政部各教研室建立集体备课、互听互评思政课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集体备课不少于3次,组织实施教师互听互评课至少1次,开展集中评课不少于2次。

第十二条思政部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本教研室课程不少于8次。

第十三条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包括教务处处长、副处长,每学期听思政课次数不少于3次。

第十四条将思政课纳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及年度督导计划,教学督导室每学期组织开展思政课专项督查至少1次。

第十五条学院教学督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3次。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包括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每学期听本院思政课不少于2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原则上实行事先不打招呼推门听课制度。

第十八条学院领导听课由教务处与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教务处、思政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教学督导听课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第二十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院《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作为听评课的基本标准;听课人听课后必须填写《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按要求附上相应指标的分数。

第二十一条学院领导、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教学督导听课后的《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收回、整理存档。

第二十二条思政部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听课后的《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本部门教学工作办公室收回、整理存档,于每月月底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第四章 结果反馈

第二十三条 听课者认为有必要,可在课后直接和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第二十四条 在听课时发现有重大问题,可在听课后直接反映到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会同相关教学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情况,将汇总情况报送至学院领导,并反馈给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思政课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咸阳职院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听课日期: 节次:

评价项目

主要观测点

得分

教学态度

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精神饱满、教学投入(满分3分)

遵守课堂纪律,严格课堂管理(满分2分)

备课充分,精心设计教学,“工艺”精湛(满分5分)

教学内容

遵循统编教材的基本精神,观点正确,讲授准确,教学目标明确(满分10分)

教学内容科学完整,基本理论阐释清楚,基本事实论述准确,重难点突出,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最新成果(满分15分)

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自觉回应错误思想观点和学生关心的问题,教学素材多样,鲜活生动,具有针对性和亲和力,“配方”新颖(满分10分)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灵活适当,关注学生差异性(满分9分)

注重教学互动,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满分8分)

综合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包装”时尚(满分8分)

教学效果

注重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没有重“娱乐”轻“思想”等问题,让学生感觉“营养丰富味道又好”(满分10分)

教学感染力强、抬头率高,课堂氛围好(满分10分)

完成教学计划,课堂秩序良好,无迟到、早退,无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写其它课程作业等与教学无关的现象(满分10分)

总 分

听课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