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发布 >> 正文

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范》的通知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咸职院字〔2017〕60号

各院、部、处、室:

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范》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行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与使用

(一)《就业议协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每套协议书有固定编号,编号与其学号及姓名相互对应。各二级学院根据固定编号为学生发放协议书,经学生签字后交学院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国家计划内应届高职毕业生每人可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套。

(三)学院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每年十月上旬集中发放《就业协议书》,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在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统一领取。

(四)毕业生签约时和用人单位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签约时只能使用属于自己编号的协议书,不得相互转借、冒用他人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

1.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并签字;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用印,对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签署意见,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在学发办备案;对于不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二级学院应指导毕业生补正后签署意见;

4.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对学生签约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二级学院已用印的《就业协议书》核对后,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各留一份。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主要用于约束用人单位和学生之间的行为,不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用印与否,只要学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用印后即生效。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内容的,须在协议书备注中注明,双方签字用印方可生效。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的权益。如出现与国家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3.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4.如有特殊情况需学校先用印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书面有效接收函件。

5.为了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工作,《就业协议书》应该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院确认手续。毕业生如出现造假、涂改或故意拖延时间、隐瞒事实等情况,学校将其派回生源地,不予改派。

三、《就业协议书》的换发

(一)《就业协议书》丢失、损坏、涂污

1.须在学院就业网下载《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标明原因。

2.所在二级学院对情况核查属实后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生将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的《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提交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审查。

4.通过审查后,对丢失协议的学生信息在学院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到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损坏、涂污协议的学生,需将协议原件退还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然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违约

违约学生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并持以下材料,经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后,方可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1.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

2.新单位出具的接收材料。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注明 “考取公务员(专升本)本协议自动解除”的毕业生,如需解除协议,需持原协议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更改就业方案。如未注明,将按照违约程序办理。

(三)《就业协议书》换发流程图

四、其他

(一)擅自借用他人《就业协议书》,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同学《就业协议书》补办资格。

(二)在申请补领《就业协议书》过程中如提交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补办资格。

(三)多次违约者,概不受理其《就业协议书》的补领等相关事宜。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改派资格。

(四)由于相互串用《就业协议书》,其编号与个人信息不符的,该《就业协议书》作废,取消相关同学协议书补办及更换资格。

(五)往届生原则上不受理换发《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如确需办理,须为毕业后两年内且未改派的学生,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就业协议书》。

五、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要求

(一)毕业生基本情况及意见的填写

⑴⑵⑶项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⑷民 族:汉/回 等民族名称

⑸政治面貌: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⑹培养方式:统招

⑺健康情况:良好/健康

⑻专 业:学前教育/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护理 等专业名称

⑼学 制:3年/5年

⑽学 历:大专

⑾家庭住址:××市××县××镇××村

⑿联系电话:本人有效手机号

⒀应聘时间:具体应聘日期——×年×月×日

⒁应聘地点:具体应聘地点——如学校或用人单位

⒂应聘意见:必须填写同意应聘并签署本人姓名及时间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的填写

⑴单位名称:按所盖公章名称规范填写(不要随意多字少字)

⑵单位隶属部门:有主管部门的填写,独立的单位可不填写

⑶联系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人事部 等

⑷联 系 人:人事管理部门的人员姓名

⑸联系电话:单位座机或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⑹邮政编码:单位所在地区邮编

⑺通讯地址:单位所在地址

⑻所有制性质:民营/私营/股份制/国有/事业单位 等

⑼组织机构代码:经过查询无误的9位或18位代码

⑽工作职位类别:具体岗位的名称

档案及户口:填写自带

⑾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公章及盖章日期×年×月×日

⑿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用人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及盖章日期×年×月×日,若没有,可不填。

(三)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的填写

⑴学校联系人:辅导员姓名

⑵联系电话:学发办座机或辅导员手机号

⑶邮政编码:712000

⑷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1号

⑸院系审核意见:同意推荐加盖院系公章

⑹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意见:同意推荐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辅导员收交并录入就业系统的三方协议,各二级学院学发办要对每项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方可送到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复审(专升本的学生有升学录取通知书即可;应征入伍的学生有武装部门的入伍通知书即可)。

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不予受理:

1.就业协议书上的信息没有填写完整;

2.就业协议书上的信息不真实;

3.协议书信息与就业系统内容不一致;

4.毕业生已离职;

5.协议书未盖公司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销售部专用章、生产部、工程处等部门章的一律无效);

6.就业协议书残缺不全。

六、本规范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

附件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

姓 名

院系

专业

原协议书编号

学号

班 级

家庭地址

手机

补办原因

□本人遗失 □ 单位遗失 □ 毁坏 □ 印刷问题 □ 其他

是否填写

□已填写 □协议书空白

情况说明

1、以上信息及附加材料准确无误,如有假证明,愿意接受校规校纪处分;

2、如果申报遗失的协议书找回,应交回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本人所述情况属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院(系)处理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经过以上程序,毕业生领取新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

领取人签名:

年 月 日

 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