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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9日

咸职院字〔2017〕46号

各院、部:

为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大力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2017〕12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大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存

副组长:赵云龙 赫光中

成 员:杨新宇 李安琪 第五剑盈 陈 刚

徐德乾 赖展翅 尚英武 王 辉

侯党社 吴旭锦 罗联合 王振刚

王利民 张景林 冯 华

职 责:

(一)研究审定大赛工作实施方案;

(二)研究审定大赛奖励方案;

(三)负责大赛的协调、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大赛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核大赛项目、实施方案;

(三)负责审核大赛经费;

(四)负责拟定大赛奖励方案;

(五)负责大赛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赛程安排

1.准备阶段(4月12日-28日):各院(部)成立分赛领导小组,制定大赛实施方案,做好赛事准备。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选拔项目数不少于规定数量(见附件)。

2.比赛阶段(5月2日-6月20日):大赛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各院(部)依据参赛项目要求自行确定大赛项目,并于5月31日前将大赛实施方案、赛项统计表报教务处(院务楼407室教学科)。学院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3.总结阶段(6月21日-30日、10月份):各院部认真总结本院部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学院拟定10月召开2017年全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结大会。

三 、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我院在校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是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各院部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我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部)、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奖项设置

大赛按参赛项目数量的10%设立金奖、20%设立银奖、30%设立铜奖。设优秀组织奖1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5名。

六、大赛经费

1.大赛所需费用参照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咸职院字〔2016〕39号)文件执行。

2.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参照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咸职院字〔2016〕34号)文件执行。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将大赛作为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认真组织策划,积极参加校级赛事,广泛培育,选拔优质项目。

(二)严选项目、严格程序。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重总结、凝练成果。各院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总结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比赛资料。比赛结束后,及时总结凝练参赛成果,并将大赛实施方案等资料报送至教务处存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统战部和各院部要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优选典型项目,广泛宣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附件:校级比赛选拔项目数分配表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校级比赛选拔项目数分配表

院部

项目数

医学院

35

师范学院

20

建筑学院

15

机电学院

40

财经学院

40

电子信息学院

40

化工学院

13

仪祉农林学院

15

基础部

5

思政部

5

体育学院

5

民族文化艺术学院

2

合 计

235

注:项目数分配参照各院(部)在校生人数及专业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