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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职院办字〔2012〕16 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8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2012年12月31日前,达到申报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可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仍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咸职院发〔2011〕1号)精神执行。

2.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按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精神执行。

3.由非高校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转换评审,按陕职改办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执行。

4.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作要求。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按照陕人办发〔2005〕34号、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执行;外语免试按照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执行。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办理相应的免试手续。

三、评审指标

正高级5个;副高级20个,其中:文科类7个,理科类8个,农林类3个,经济与管理类1个,非教学主体类1个;中级29个,其中:文科类6个,理科类4个,工科类4个、电子类4个、医学类4个,农林类2个,经济与管理类4个,非教学主体类1个。

申请认定(评审)初级职务,不受指标限制。

四、学科类别

教师系列评审学科为22个。其中:

文科类:马列学科、中文学科、外语学科、教育心理学科 、思政学科、音乐学科、法学学科、美术学科、历史学科。

理科类:数学学科、物理学科、化学学科、体育学科。

工科类:机械学科、地矿油学科。

农林类:农林生物学科。

工程类:土建学科、材料学科。

管理类:经济学科。

电子类:电学学科、计算机学科。

医学类:医学学科。

非教学主体类系列评审学科为:工程类、实验类、图书和档案等。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布置(9月29日—10月10日)

1.9月29日—30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评审工作。

2.10月8日—10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评审工作安排文件,布置评审工作。各教学系部传达文件精神,启动评审工作。

(二)个人申报与述职、部门推荐(10月11日—16日)

1.申报人向所在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述职报告并述职,填写职称评审简表(所有表格请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信息栏”下载)。

2.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本教研室全体教师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并组织评议,对评议通过者提出推荐意见报系(部)。

3.各系部初评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会议,对各教研室推荐的申报材料逐一审议,对每个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任现职以来的业绩等进行全面评议。必要时可召开部门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酝酿、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由初评小组成员进行表决,半数以上成员(不含半数)通过者,将其材料于10月16日下午18:00前报院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要求: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著)、教材的原件;职称评审简表(20份),所填内容要与提供的材料一致,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填写评审表(10月17日—19日)

学院专业技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相应序列评审表。

(四)学科评议组评议(10月20日—23日)

各学科评议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材料进行评议。

(五)述职答辩(10月24日—25日)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答辩。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还需参加省职评会答辩。

(六)评委会评审(10月26日)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学科评议组初评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或推荐评审意见。

(七)公示评审结果(10月27日—31日)

向全院教职工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各界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材料进行复审。

(八)审核评审结果(11月1日)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评审通过人员或推荐评审人员名单。

(九)准备推荐评审材料(11月2日—10日)

完善各种评审材料,按时上报省、市职评会评审。

六、评审费用

按照咸职院字[2010]12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核心期刊论文认定

按陕职改办字〔2011〕105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相关政策

1.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凡是认定为突击发表的文章将不予认可;

2.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

3.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4.陕西教育高教版所发文章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只认定1篇为核心期刊,其余为普通刊物;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今年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九、几点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牵扯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初评工作任务。

2.各教学系(部)要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初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各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时,副高级、中级职务可按多出指标数1-2个推荐,但最多不得多于2个;正高级职务不受评审指标限制。

4.申报人提供各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工作总结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

5.各教学系(部)务必按规定时间一次性报送申报材料,补报或逾期报送均不再受理。

6.职称评审申报权归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人员,视为自动弃权,逾期不再受理。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

抄送:院级各领导。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