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发布 >> 正文

咸职院党字〔2013〕20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26日

中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深化校企合作的决定

(2013年3月25日)

为了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深化校企合作决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内涵强院战略,立足西安,服务陕西,辐射西北,面向全国,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1.深化教学改革。要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的方针,加快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水平;大力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通过校企合作,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模式,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优选合作单位。各教学系根据专业特点,至少在省内优选5家知名企业、省外优选两家中国100强或世界500强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建立稳定的实训基地。“十二五”末,校外实训基地总数达到200个,建成8—10个“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机电、电子等工科专业至少建设2-3个院内生产型实训室。每个专业群(专业)至少与5个以上在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的企(行)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建成一批校内外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

4.加快教材开发。积极建立校企共建专业机制,共同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十二五”末,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力争达到20部以上,每个专业教研室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实训教材至少1门。

5.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大力提高专任教师中的“双师素质”和“双师型”教师比例。“十二五”末,“双师素质” 和“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85%以上;各系要根据工作情况选派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到企业参加挂职实践锻炼两年以上,40岁以上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不少于3个月;新招聘教师先到企事业一线锻炼两年以上,或者招聘有两年以上企事业一线生产管理和研发经历的人才。学院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

6.确保学生优质就业。每个教学系要至少开设1个“冠名班”,“冠名班”企业为其学员提供部分或全额奖学金,为学院提供有关实训设备,力争50%以上的毕业生在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和就业,优质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坚持职业性、生产性、科学性、先进性和交流性的原则,优化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优选合作单位提供资金、设备在院内建设车间或工作室。

2.深入开展生产实训就业合作。充分利用学院的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产品加工、集成组装、技术开发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吸纳社会和企业资源,探索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参与的股份制合作形式;大力实施订单培养,不断创新冠名班、定向班、基地班、奖学金班等合作模式,力争实现招生与就业同步。

3.定期举办专业技能竞赛。精心策划举办学院年度职业技术大赛,落实奖励政策,提高学生参赛率和技能水平。各系要吸引企业参与学院举办的“企业杯”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可由企业冠名、命题、出资、评判、指导。各系要提前安排,精心备战,强化训练,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争创优异成绩。

4.利用校友资源拓宽合作范围。学院成立校友会,建立校友资源库,加强和校友的联系。组织各地校友联谊活动,邀请校友参与学院教育教学重要活动,挖掘校友创业事迹和成功案例,举办校友报告会,编辑校友风采录,充分利用校友资源拓宽校企合作的范围和领域。

5.共建研发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研究所的引领作用,同知名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协同研究,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和科研成果。

四、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校企合作实行统一领导、以系为主、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院长为主任,分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各系主任和办公室、教务处、招就处、组织人事处、计财处、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系部要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企合作工作。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完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规范化。

3.夯实岗位职责。各系要找准“互惠”“共赢”的切入点,充分利用咸阳职教集团和咸阳校企联合会平台,加强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经常深入合作单位开展调研,了解社会需求、市场变化和就业趋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培养方案,积极做好服务。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校企合作中的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

4.严格责任考评。学院制定《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评办法》,按照校企合作的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系部进行奖励。校企合作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系处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单位。其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