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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职院办字〔2013〕6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8日

关于举办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阳光体育活动安排意见》(咸职院办字〔2013〕5号)精神,4月17日至19日举办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请有关单位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认真做好组队、训练、报名和竞赛等工作。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 2013年4月26日—28日(星期五、六、日)

二、主办单位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 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体育教学部

四、竞赛地点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 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生物科技系、

生化工程系、师范教育系、经济管理系、

建筑工程系、医学系。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组:(17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7.26kg))、背抛铅球(5KG)、异程接力(200M+200M+400M+400M)、立定跳远。

2.女子组:(16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4kg))背抛铅球(3KG)、异程接力(200M+200M+400M+400M)、立定跳远。

3.全能项目运动员不得兼报单项,可兼报接力项目。

七、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院在册大、中专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函授生、培训班学生等不能参赛。凡身患疾病者不能报名参赛。

(二)组队:以系为单位参赛,参赛单位分别组男、女代表队参加比赛;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教职工)。男运动员30人,女运动员20人。

(三)各系组织学生在院医务室参加体检,不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赛。体检后各系将参赛队员体检证明交大会竞赛组备查。

(四)参赛队员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员参加的所有竞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所有团体奖评奖资格。

(五)各单项限报5人(全能项目每队限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接力赛各单位按男、女分别限报1队。

(六)各系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本系公章后随体检单于4月10日下午5时前送交大会竞赛组(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单送交后不得更改。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有关规定办法。

(二)男、女100m、200m、400m、800m、各项接力均进行预、决赛;1500m以上各竞赛项目只进行决赛。

(三)径赛项目:按成绩取预赛前八名参加决赛(如因成绩相等,决赛人数超过8名、则最后一名成绩相等者抽签决定,不再附加比赛);田赛项目:按成绩取预赛成绩前八名参加决赛。

(四)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号码布,无号码布者不能参赛。

(五)检录、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

(六)凡对竞赛有异议者,必须按程序上报大会相关组织机构。

(七)各项目分组报名人数不足8名(队)时,只进行决赛。

九、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

(一)各单项(含接力)取前8名,按9、7、6、5、4、3、2、1积分,若报名人数(队)不足9人(队)时,录取名次递减一名,按相应名次给分,全能项目、接力项目加倍记分,名次并列时无下一名次。

(二)破纪录:破院田径最高记录加9分(接力项目加18分)。

(三)团体奖:1.男、女团体各奖前3名。

2.体育道德风尚奖2队。

(四)单项奖:1.男、女各奖前8名(前三名颁发奖品)。

注:各项接力奖前3名。(若参加决赛不足6队奖前2名)

2.体育道德风尚奖8名(个人)。

3.优秀裁判员10名。

十、其它

(一)各系的参赛费用自理。

(二)大会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

(三)大会设运动员选材小组。

(四)大会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员聘请。

(五)各单项运动员号码以竞赛秩序册编排为准,号码布统一制作,赛前到场地器材组领取。

十一、注意事项

(一)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谐第一的思想,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和体育道德风尚教育。

(二)各系领队、教练要切实负责,认真组织好运动员的赛前训练、安全纪律等,确保运动员在开、闭幕式和竞赛中精神饱满、服装统一、队伍整齐、比赛秩序良好、团结互助,努力拼搏,取得理想成绩。

(三)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各系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编排团体操表演,每系表演时间5—6分钟,参加表演人数不得少于100人,统一服装。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着运动装,否则不能参赛。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