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
咸阳 职 院 办 公 室
关于开展“三秦书月·书韵职院”阅读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三秦书月·书香校园”阅读活动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4〕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校园建设,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营造“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提高师生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广大师生热爱读书、终身读书的良好习惯,现就开展“三秦书月·书韵职院”阅读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知书明理 阅读筑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日—9日):制订方案、明确分工、确定活动内容,公布活动安排,启动阅读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10日—6月2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30日):对全院阅读活动进行总结。
四、活动内容
(一)经典、优秀书目推荐活动。由图书馆负责,推荐阅读篇目,其中主要包括中外经典、党史、《艰难超越》等书籍,并开辟“经典作品阅读”专架,以便于师生阅读。
(二)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知书明理·阅读筑梦”征文活动。由工会负责,通过读书征文活动,激发教职工读书热情,提升自身文化修养。最后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三)开展“读书演讲和诵读”活动。由学生处负责,结合中外文学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学生进行演讲诵读比赛。
(四)举办“文学创作”或“文学经典作品导读”系列讲座。由《新叶》文学社负责,邀请专家学者为师生做关于文学创作或经典作品导读方面的专题讲座,激发师生的阅读与创作兴趣,使更多的师生能够喜欢阅读文学经典,投身文学创作活动。
(五)开展评选活动。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教务处、工会、图书馆、学生处和《新叶》文学社参与,开展评选“书香处室”、“书香学院”、“书香班级”、“书香宿舍”、“书香之星”活动。遴选出一批“读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要将此次活动纳入到内涵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中,充分认识活动对于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创新方式,全员参与。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搭建师生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师生乐于接受的渠道,把统一组织的阅读活动与师生自主阅读学习结合起来,使阅读活动贯穿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层层动员,大力宣传开展阅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倡导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要认真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开辟专版专题专栏,高度关注阅读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主动参与,深入报道,推介好经验、好做法,为阅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 咸阳职院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