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发布 >> 正文

咸职院党字〔2014〕32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7日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 咸阳职院

关于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院、部、处、室:

2013年,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工作,采取自查自评、职能部门考评、考评小组考评、全院民主测评、院领导综合考评、汇总成绩、评定等次等7种方式,客观、公正地考评了各部门的工作,有力地促进各部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院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院部序列

优秀等次:医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良好等次:化工学院、基础部、财经学院、建筑学院、师范学院、仪祉农林学院、思政部、体育部。

二、处室序列

优秀等次:党政办公室(含职教集团秘书处)、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科研处、计财处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良好等次: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工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纪委(监察审计处)、仪祉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环保绿化处、实训中心、基建处、教学督导室。

三、奖励办法

根据学院《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考评时(12月底)各部门在编在岗人数(含外聘科级干部)一次性核发奖金。优秀等次人均奖励2000元,良好等次人均奖励1500元。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部门年度考评结果,提出奖金分配方案,适当拉开奖励档次,严禁搞平均分配。对年度考评优秀人员应给予高出人均标准的奖励,学院不再重复奖励。

请病假、事假、学假等人员,按其实际工作时间核发奖金;未上岗和离岗休养人员,按其办理相关手续前的实际工作时间核发奖金。

各院部、处室要认真总结2013年的各项工作,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集聚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正能量,扎实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创建陕西一流、全国知名、特色强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 咸阳职院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