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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职院办字〔2014〕8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3日

关于做好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

专家评审考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我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工作已经完成材料申报工作,进入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评审考察阶段。为了切实做好专家组评审考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一)汇报答辩材料

1.汇报会主持词,市政府分管领导、刘聪博同志讲话和致辞。(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

2.院长汇报文稿和PPT,约20分钟。汇报的总体要求:突出示范院校建设工作重点、凸显特色、展示亮点。(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创建办)

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汇报材料。(责任部门:二级学院、部,处、室)

(二)佐证材料准备

1.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按照咸职院字[2014]130号文件要求搜集、准备相关材料,务必于10月20日之前将材料交创建办,由创建办统一归档、编目、陈列,供专家查阅。(责任部门:二级学院、部,处、室、创建办)

2.各二级学院、部,处、室按照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五个重点专业按照建设方案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责任部门:二级学院、部,处、室)

二、现场考察和座谈准备

(一)现场考察

1.做好实验、实训室环境布置,整理、摆放好日常管理资料。对教学成果和学生作品设专台专柜展示。(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部)

2.做好上课纪律整顿、教学办公场所卫生整治,确保教学场所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二)座谈会

相关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要熟悉自己负责的工作,对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有所了解,做好访谈、座谈会的准备。(责任部门:二级学院、部,处、室)

三、校园环境

(一)借助学院网站、广播、报纸等媒体做好舆论宣传。(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处)

(二)抓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环保绿化处)

(三)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四、接待准备

包括专家考察路线确定、引导人员和讲解人员培训、会场布置及接待等事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责任部门:学院党政办公室)

以上四个方面的事项务必于10月20日前准备就绪。全院上下要进入最佳状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合作,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考察。未尽事宜请与创建办联系,联系电话:33680035。

咸阳职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