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发布 >> 正文

咸职院教字〔2014〕11号

公文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7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3—2014学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段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表内所有列项,均填报该时段内的状态数据。

二、填报方式

今年的数据平台采集方式是:分两次采集信息。第一次采集数据源表格的信息,由各院、部组织采集,各院、部于11月5日前将数据源表格按要求报送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第一次采集结束后,由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将数据导入平台,开始第二次采集。第二次全院采集。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状态数据采集分配一览表”(见附件)下载相应的表格,并于11月28日前将数据表格报送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所有数据表均在咸阳职院办公群(群号:72686742)群共享中下载。

三、填写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每张数据表头的说明和注释。因平台V2.14版与以往版本相比,填报方式和汇总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填表时要注意增加项目数据的填报。

2.填写教工号、专业代码、课程代码时,要求数据前后一致,并不可为空。

3.数据表中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输入方法,必须按要求填写数据。如果数据表中有下拉选项的数据只可手动选择,不可自行输入或粘贴,否则将影响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4.一条记录须占一行,应尽量避免合并填写(除平台中特别注明合并填写的项目外),还应尽量避免合并单元格的操作。

5.注意检查录入日期(如出生日期、获取证书日期等)的格式,必须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08年9月应输入200809,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6.不可以随意增删表格的项目。对于已有源数据的表格,各责任部门要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核对,有问题的可以进行修改。

7.教师所属类别,按照平台定义区分,因今年平台的生师比计算公式有所变化,请各院、部尽量将中级职称以上的“校内兼课教师”填到“校内专任教师”中。凡是和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均填到“校内专任教师”中。教工号为教务系统中教师工号。

8.数据表中,底色为灰色的表格由系统自动导入数据,只填写底色为白色的表格。

9.“专业方向代码”、“专业方向名称”两项填写分别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相同。

10.“班级代码”、“班级名称”请严格按照以前平台的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11.“7.2课程设置”一表中,按专业分年级填写课程情况;“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按人才培养方案计划课时填写。

12.公共课、公共选修课的专业代码统一填“999999”,专业名称填“公共选修”,公共课、公共选修课由组织教学的院部负责。

13.本次数据采集,不作要求的部分均只采集三年制高职的相关信息,涉及到五年制前三年学生的信息(学生人数、课程、教师课时等)均不填。五年制后两年的学生信息填写时将五年制的四年级对应到三年制的一年级,五年制的五年级对应到三年制的三年级。

四、报送要求

1.V2.14版平台提供了数据源表格,数据源表格中的数据是由V2.13版平台导入的,因此各部门对照表头说明对数据源表格信息进行核对、修改、补充。

2.为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部门所管理的相关数据,由数据发生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学院领导、教师等个人信息由本人亲自核对、修改、补充。

3.数据采集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交叉和关联数据,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填报部门的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

4.“6.师资队伍”和“7.2课程设置”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师本人填写。“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3职业资格证书与社会培训”、“7.4顶岗实习”、“7.5产学合作”、“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以院、部为单位填写。

5.所有状态数据的填报均需采用统一下发的电子表格形式,并在电子表格文件名后的括号内注明采集处室、院部及教研室。

数据采集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采集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认真审核,对本部门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各部门要专门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数据的收集、合并、校对、报送工作。

附件:各部门状态数据采集分配一览表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30日

各部门状态数据采集分配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数据表名称

责任部门

1

基本信息

1.1名称

党政办公室

1.2联系

1.3 2013年招生计划

招生就业处

1.4 2013年招生方式

1.5 2013年9月1日前在校生

学生处

继续教育学院(后五列)

教务科研处(最后一列)

1.6机构设置

组织人事处

2

院校领导

2.1基本状况

党政办公室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3

基本办学条件

3.1占地、建筑面积

基建处

3.2馆藏图书资料

图书馆

3.3阅览室、机房、教室

图书馆(第一列)

教务科研处(后七列)

3.4校园网

教务科研处

3.5固定资产

后勤管理处(第一列)

实训中心(后两列)

4

实践教学

条件

4.1校内实践基地

实训中心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各院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教务科研处

5

办学经费

5.1经费收入

计财处

5.2经费支出

6

师资队伍

6.1校内专任教师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各院、部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6.2校内兼课人员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6.3校外兼职教师

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6.3.2.1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6.4校外兼课教师

6.4.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6.4.2.1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7

专业

7.1专业设置

7.1.1开设专业

各院、部

7.1.2专业带头人

7.2课程设置

7.3职业资格证书与社会培训

7.3.1职业资格证书

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培训

各院

继续教育学院(最后一列)

7.4顶岗实习

各院

7.5产学合作

7.6招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7.6.1招生

招生就业处

7.6.2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7.6.3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8

教学管理

与教学研究

8.1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教务科研处、学生处

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教务科研处、各院、部

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学生处、各院

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招生就业处

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教学督导室

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教务科研处

8.7评教情况

教学督导室

8.8奖助学情况

计财处

8.9重大制度创新

党政办公室

9

社会评价

9.3社会(准)捐赠情况

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招生就业处

9.5应届毕业生信息

9.6质量工程

教务科研处

9.7获奖情况

9.7.1学生获奖情况

各院、部

9.7.2学校获奖情况

党政办公室

9.7.3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

学生处

10

学生信息

10.1辍学情况

10.1.1辍学学生明细表

10.2学生社团

10.3红十字会

10.4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

11

新增数据项

11.1当年专业变动情况

教务科研处

11.2在校学生的地区、户口所在地及民族等情况

招生就业处

11.3复转军人、退役军人情况

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