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
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核心,是彰显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准确把握我院专业建设的情况和成效,规范专业建设的过程和方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培育特色品牌专业,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巡视诊断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引导各二级学院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评估标准,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课程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和专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评估原则
1.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专业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形成内外统一、以内为主、以外促内的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重视专业建设量化指标的达成情况,更要重视主观指标的定性分析。
3.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考察专业建设效果,又要注重专业建设过程,还要关注专业发展潜力。
4.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5.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坚持专业评估标准,对专业建设质量作出评估结论,又要为专业调整、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三、评估内容
从2015年起,对学院设置的高职专业分期分批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和内容重点包括: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教学团队的结构与发展、专业课程建设与开发、专业实践教学的机制与效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等,具体指标和内容详见《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分值≥90分、良好等级分值≥75分、合格等级分值≥60分、不合格等级分值60分以下。评估结论作为学院专业调整、专业建设、资源配置和确定招生规模的政策依据。
五、组织实施
1.专业评估由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负责确定专业评估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审定专业评估方案及其指标体系,指导学院专业设置、调整、建设、评估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2.教务科研处具体负责专业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并不断完善专业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优化和管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立评估专家组,服务专家组工作,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按照学院要求,落实专业建设计划。
3.各二级学院以专业评估方案为依据,围绕评估指标创造性地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实事求是填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组织部门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配合专家组实施现场评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4.评估专家组通过对专业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分析、听取专业建设情况汇报、深度访谈、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业剖析、听(说)课等,对专业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诊断,帮助查找专业建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明确改进意见和建议,向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反馈评估意见。
六、评估程序
1.自评。各二级学院要准确理解开展专业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认真回顾总结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
2.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向教务科研处提交专业建设规划、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信息。
3.确定专家。评估专家组成员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包括校内外职业教育专家和行业企业人员,专家组成员以5-7人为宜。
4.现场考察。专家组到现场考察评估,通过实地查看、专业剖析、座谈交流、分析自评报告和人才培养状态信息,形成考察评估报告。
5.确定结论。专家组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的基础上,对评估专业建设情况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判断和评价,确定评估结论,学院评估领导小组予以审定、公布,并将评估结论(包括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及时予以反馈,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评估意见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附件: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30日